为进一步保障大队职工医疗保险待遇,大队于2020年7月向九江市医保局申请纳入九江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医疗补助单位,于2020年8月为全体在职、退休职工一千四百余人完成参保及缴费。
自2020年1月起,全队在职、退休职工可享受九江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医疗补助待遇:经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报销后的医疗费用给予医疗补助;符合贫困人口条件享受重大疾病医疗补充保险、民政医疗救助和地方兜底性报销的,按规定享受相关待遇后,剩余医疗费用给予医疗补助。具体补助如下:
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政策支付范围以内的住院医疗、门诊特殊慢性病、特殊药品等医疗费用中的个人自付部分给予80%补助。
2.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政策支付范围以外的住院医疗费用给予50%补助,年度最高支付10万元。
注:2020年1月-8月期间未享受九江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医疗补助待遇的可向九江市医保局申请。